Tuesday 29 May 2012

警方不能以双重标准作业


     礼让东甲日前发生一宗警员被指警员临检时踢翻摩哆导致15岁摩哆骑士受伤的事件。警方执法对付违反交通规则的公路使用者本是他们的责任,但若涉及因执法而致伤民众却是人神共愤!

     据悉,警方有项不成文的惯例:基于乡镇的交通不像城市区那么繁忙,一般上警方对此类地区没戴钢盔但驾驶速度比较缓慢的骑士采取比较宽松的执法态度。

     此次的案发地点--礼让东甲卫星市属于住宅区,居民通常在区内骑摩哆都鲜少佩戴钢盔,东甲警方应该给予适度的通融。如果说警方不想按照惯例,那么在执法的同时,也该一视同仁,前往所有地区严厉检举,而不是采取双重标准的作业方式。

     其实,警方设置路障的目的本该是为了防范罪案,可是我国警方却普遍上只热衷于路障,但防范罪案却不能只单靠路障,当然也包括进行巡逻及向公众灌输公民意识等,警方显然已经本末倒置。

     警方与其花费警力进行路障,倒不如善用资源,进行更频密的巡逻工作,相信这对于防范罪案方面会更有成效。

     根据民众的回馈,警方在设置路障时常发生执法态度恶劣的情况,当中包括公路使用者被不友善对待、被诬赖犯法、被收过路费或被暴力对待等等。由于很多受害者抱着不想惹麻烦的错误心态而选择不追究,导致警员执法态度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并有恶化的趋势。


     希望警方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公布完整的调查报告,如果证实涉案警员滥用暴力,就应该进行处分及公开道歉,并必须确保往后不会再发生,以还人民一个公道,及维护警方身为人民保姆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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